盐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信息
招聘区直机关食堂服务员1名,相关要求如下:
1、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2年以上酒店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协调能力和餐厅服务技能。
2、招聘程序: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实操考核、体检、录用。
3、工资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月薪:22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能胜任其工作岗位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正式起薪: 2750元/月。
4、其他说明: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住宿、每周工作5天,按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深圳市盐田区户籍优先。
有意者请持本人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照一张,于2013年5月31日11:00前到盐田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深圳东部人力资源市场三楼)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