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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选聘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结合深圳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实际情况,拟通过选聘方式招聘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职员1名。
  二、选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 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规定的职员选聘基本条件;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博士学位;有博士后经历者优先;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4、社会学专业;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出生截止;
  6、具有深圳户口。
  (二)相关要求
  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报名截止至2014年10月28日。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内外网站发布选聘公告7天。
  (二)报名
  本次选聘接受自愿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深圳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职员选聘报名表》(见附件1),于10月28日前到研究中心行政部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地址: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座7楼;联系人:程小姐,电话:)。
  应聘人员须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深圳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职员选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相关证件验证证书
  (3)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它材料
  (三)资格审查
  研究中心将应聘者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笔试及面试
  时间:11月4日。
  地点: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座7楼会议室。
  (五)报市发展和改革委批准
  研究中心根据应聘者考试情况,于11月7日前将初定拟聘人选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核。
  (六)公示
  经市发展和改革委批准后,拟聘人选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内外网站公示7天。
  (七)入职手续
  研究中心将拟聘人员材料递交人社局,在拟聘人选提供以下材料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1)市级医院体检证明
  (2)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
  四、纪律要求
  为保持正常选聘秩序,要求应聘人员对上报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并将其弄虚作假情况通知相关单位处理。
  附件:
  1、《深圳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职员选聘报名表》
  2、《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
2014年10月16日
文档附件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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