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首页 > 资讯 > 最新动态 >

揭阳市蓝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切实解决行政区划调整后区直各事业单位的人才紧缺难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经区委、区管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年龄18至35周岁(即1979年11月14日至1996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附件1:《揭阳蓝城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专业设置参照附件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4日至2014年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揭阳市蓝城区政务中心二楼222会议室。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和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考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2、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国有单位在职正式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办理人事关系代理人员须提交代理单位证明书。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相片4张。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和职业资格证(招聘岗位有要求者提供)。

上述要求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捏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报名日前(即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报名。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12月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各招聘单位在距考试至少两天前通知考生领取。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试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命题资质的单位统一命制。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150分制,90分以上合格。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必须等于或大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150%方可开考,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150%的,可按比例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人数,否则该岗位不予开考。每个招聘岗位面试人数按1︰1的等额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相同的,按笔试试卷第一题分数从备考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再出现相同的,则按第二题往下类推,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揭阳市蓝城区政务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如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查的,可从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对象。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试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命题资质的单位命制。面试由9名评委以“合格”、“不合格”独立评定,等于或多于5位评委评定为“合格”者,面试成绩为“合格”。等于或多于5位评委评定为“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为“不合格”。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结果。如出现面试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面试对象。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合格者为体检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具备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在接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若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招聘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揭阳市蓝城区政务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选。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由揭阳蓝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63-8252288 联系人:李旭

附件:
1.;

2.

3.。

揭阳蓝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30日

 猜你喜欢

查看更多

 大家都在看

资讯<

最新动态

辅导简章

开课通知

讲座资讯

活动专题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