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2015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9名编外人员公告
一、基本条件
政治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扎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具体要求者均可报名。
二、其他条件
(一)政治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能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
(三)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及违法犯罪记录;
(四)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过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的。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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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具体条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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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1 |
建设办 |
1 |
1、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本科或以上学历; 3、熟悉掌握AutoCAD绘图软件; 4、具有工程类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能听说粤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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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2 |
综治维稳办公室 |
1 |
1、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大专或以上学历; 3、南沙户籍优先考虑。 |
该岗位主要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较适合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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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3 |
教育文化体育中心图书管理员 |
1 |
1、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本科或以上学历。 |
南沙区户籍或具有图书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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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4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1 |
1、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大专或以上学历; 3、能听说粤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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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5 |
财政所 |
2 |
1、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大专或以上学历,财务相关专业; 3、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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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6 |
道班工人 |
1 |
1、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2、高中(中专、中职)或以上学历; 3、南沙区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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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7 |
敬老院护理人员 |
2 |
1、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2、初中或以上学历; 3、南沙区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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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自行下载或到镇组织办领取《南沙区横沥镇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报名表文件名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如无按规定要求填写,一律按不符合资格处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等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a84961152@163.com或送至横沥镇组织办公室(南沙区横沥镇兆丰路3号新楼210室)。
报名者要对照岗位条件报名,个人条件与岗位条件不符的,不予报名。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
2、报名时间: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4月23日(星期四)。网上报名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3、资格初审:工作人员收集报名表并根据招考条件进行初步筛选,通过筛选的应聘人员,将有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通知具体笔试地点。
(二)考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文处理与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规定的名额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额按招考职位1:3确定。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3倍,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
招考岗位20150106、20150107免笔试,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原件审核后退还;资格复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工作人员另行通知。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招考岗位20150106、20150107直接按面试成绩确定)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统一到南沙中心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镇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提出聘用建议,经镇研究讨论作出拟聘用决定。经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横沥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经镇研究决定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一)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同意聘用的,按镇招聘编外人员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横沥镇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三)试用期按国家劳动法规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能胜任招聘岗位职责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本公告由横沥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20-84961152,联系人:陈先生。
附件:
横沥镇组织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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