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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哲学-规律及其客观性

深圳中公教育 2015-08-21 17:51:23 中公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

1.规律的含义

(1)规律即客观规律亦称“法则”,指事物发展变化过程中的本质的联系和必然的趋势。规律属于事物、现象之间普遍的本质和联系,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列宁说:“规律就是关系”,是“本质的关系或本质之间的关系”。规律与本质是同一程度的哲学范畴。但本质是指事物的内部联系,而规律是就事物的过程而言,指同一类现象的本质关系或本质之间的稳定联系。

(2)科学规律又称定律,是指人们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的思维形式来表达的对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即对客观规律的科学概括和表述。客观规律与科学规律是第一性与第二性的关系。

2.规律的特点:从规律的定义我们可推出规律应具有以下特点:

(1)既然它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所以规律具有本质性的特点。可见规律是“本质的关系或本质之间的关系”。

(2)既然规律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它具有必然性的特点,是事物发展确定不移、必然如此的趋势。

(3)既然规律是稳定的联系,所以它具有稳定性、重复性、普遍性的特点。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某种合乎规律的现象就必然重复出现。可见,稳定性就是规律的重复性,而稳定性、重复性也表明了它的普遍性。

(4)从本质性、必然性、稳定性可以推出,规律是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确定不移的秩序,所以它是客观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具有客观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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