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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关于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龙华新区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16〕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2016年1月15日-2月3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
    二、龙华新区报名点确认受理范围
    龙华新区报名点受理下属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包括社会医疗机构各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和民政、公安、司法、军队等其他系统所办医疗机构及驻深医疗机构等)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报名确认。
    三、龙华新区报名点受理材料时间及地点
    (一)新区各医院及公共卫生机构自行进行报名条件审核及确认工作,并于2月3日前将考生报名材料及确认表上报到国鸿大厦2栋510室。各医院及公共卫生机构派2名人事干部进行材料交叉互审工作。
    (二)新区其他医疗机构考生请于1月26日至2月3日到国鸿大厦2栋510室进行报名审核及确认工作。
    2016年2月4日以后不再受理材料及确认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专业类别、各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等详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16〕9号)(附件1)
    五、本次报名所有问题,以上级考点及主管部门的最终文件为准,请考生留意查询以下各网站信息公告:
    中国卫生人才网: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
    深圳市考试院: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8080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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