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艺术创作院2016年5月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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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绘画创作与研究岗位1人,美术学专业(中国画专业人物画方向)创作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能够长期在佛山本地生活工作。
(二)岗位任职条件
绘画创作与研究岗位: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美术学专业(中国画专业人物画方向),独立完成作品曾入选全国性美术展览两次以上,或入 选获省级美术展览五次且获奖两次以上。能够承担专业艺术活动的策划和艺术类书籍的编辑和设计工作。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过论文。有良好 的沟通协调能力,年龄为35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之日)。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6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艺术创作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43号五楼,联系电话:83307549,联系人:吴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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