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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2016年公开招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公告

大鹏新区政府 2016-07-13 16:12:50 中公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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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我区劳动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处置突发群体性劳资纠纷能力,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拟公开招聘1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劳动人事争议专职仲裁员1名。

  二、招考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曾任审判员的;

  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工会工作、法律工作等满五年的;

  4.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二)有仲裁员资格证。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取得法学学士,有多年从事仲裁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3日—7月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1号楼1217A,联系电话:。

  2.网上报名,报考者可将报名表及其它必需提供的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公开招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报名表》、仲裁员资格证、符合招考条件的相关证明。

  (二)面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

  所有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依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办理聘用手续

  1.通知拟录用人员按指定日期到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报到,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安排及岗位指引;

  2.通知相关机构办理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等手续。

  五、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考深圳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员标准。

  附件: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公开招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报名表

  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

  2016年7月12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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