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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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及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我委公务员职位空缺情况,拟面向市内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各级机关(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选调职位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综合管理类副科级及以下职位,从事经济管理、产业规划、产业促进等相关工作。
二、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具备经济管理、产业发展规划以及企业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已满试用期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六)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七)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八)报名须符合所在单位服务年限的要求;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公务员应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九)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2.我市聘任制公务员订立固定期限聘任合同且在首次聘任合同期限内的;
3.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我委官方网站、深圳市人力资源局、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发布选调公告。公告期20天。
(二)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以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51室。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18年1月8日(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报名资料:1、《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2、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3、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5、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及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6、现职现级文件复印件;7、如有本人撰写的文字材料,也请一并提供;8、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者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选调资格。
邮寄报名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咨询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三)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核对并审查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经审定后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四)组织选调考试,确定拟考察人选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其中,拟选调人员为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公务员的,需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和任职。
(七)结果公告。
选调结果在我委网站()公告。
四、有关说明
(一)市外转任进入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的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
(二)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17年12月31日。
(三)我委将根据委机关实际岗位空缺,结合拟选调人选的学历背景、工作经验等因素,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第三页)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岁) |
照片 | |||||||||||
民 族 | 籍 贯 | 出生地 | ||||||||||||
入党时间 | 参加工 作时间 |
健康状况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任现级时间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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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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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电话 | 本人手机 | |||||||||||||
简 历 |
(注:从参加工作前的毕业院校开始填起,起止时间到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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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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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 ||||||||||||||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重 要社 会关 系 |
称 谓 | 姓 名 | 出生日期 ( 岁) |
政 治面 貌 |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 |||||||||
本人承诺 | 本人保证本表所填写内容真实,如有不实情况,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本人签名: 2017年 月 日 |
报名表填写说明(下一页)
一、“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二、“出生年月()”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
三、“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四、“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五、“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盐山”。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六、“入党时间”栏,直接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七、“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八、“照片”栏中要求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须插入电子版。
九、“学历学位”栏按《干部任免审批表》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规范要求填写。
十、“工作单位及职务”栏中填写干部目前担任的主要工作单位、职务。
十一、“任现级时间”填写任科员级、副科级时间。
十二、“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例:1994.07-1998.07 中山大学法律专业学生。
十三、“奖惩情况”栏,填写受区级以上的奖励和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十四、“年度考核结果”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最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十五、“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的有关情况。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称谓的写法要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