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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增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6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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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2019广东广州增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61人公告已发布。具体招警公告详情如下。请各位考生【alt+D】收藏本页面,以便在公告发布的第一时间获得最新的信息。更多医疗卫生考试信息请点击深圳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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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2019深圳医疗卫生招聘考试公告汇总(4月份) 

报名时间:4月11-15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招聘人数:161人
招聘岗位:详见正文 考试时间:详见正文 招聘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

为进一步优化增城区卫生健康系统队伍结构,提高卫生健康人员整体素质,打造坚实的人才基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招聘单位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增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石滩镇中心卫生院、石滩镇中心卫生院三江分院、中新镇中心卫生院、中新镇中心卫生院福和分院、派潭镇中心卫生院、正果镇卫生院、小楼镇卫生院、仙村镇卫生院、新塘镇中心卫生院沙埔分院、永宁街永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永宁街宁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荔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120”急救医疗指挥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即: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

(二)招聘人数

招聘工作人员161人(其中公益一类单位86人,公益二类单位75人)。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条件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仍在有效期内的2017年和2018年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服从分配及服从单位岗位安排;

6.非广州市户籍报考者限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1.年龄

①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6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④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专业类别为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预防医学类、口腔医学类的报考人员,需同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

3.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招录后,若单位无相应岗位空缺,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岗位待遇,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办理聘用后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自愿接受上述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3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星期四)上午8:30至2019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17:30

(2)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2.报名方法:

(1)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网上提示方法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

(2)依据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便可参加笔试。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请于2019年4月24日(星期三)上午8:30起至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并记录在案。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完整的相应证明材料导致未通过网络初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广州地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按专业分为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预防医学类、口腔医学类、药学类、护理类、检验类、财务类、综合类等9个专业类别,其中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预防医学类、口腔医学类、药学类、护理类、检验类、财务类笔试内容为相关类别基础知识,综合类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于专业岗位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区人社局批准,取消或调减岗位,或延长报名和考试时间,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者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增城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个报考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从备考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入围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复审。如果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待定。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富力路6号)。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上打印,A4纸双面打印,亲笔签名);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学校集体户口的,须提交户主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学校保卫处公章并统一用A4纸复印);

③2018年、2017年毕业生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附件2);

④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影像医师或麻醉医师岗位的临床医学专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岗位承诺书(附件3);

⑤报考区中医院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毕业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等可证明专业方向的材料。

社会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上打印,A4纸双面打印,亲笔签名);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交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用A4纸复印);

③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影像医师或麻醉医师岗位的临床医学专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岗位承诺书(附件3);

⑤报考区中医院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毕业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工作证明等可证明专业方向的材料;

⑥报考区中医院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单位工作经验年限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社保部门加盖公章)。

⑦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时,须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且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资格复审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进行。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相应证明材料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6.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待定,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富力路6号)。

7.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通知将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以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具体面试地点以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考试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五)考试成绩组成

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按60%,面试按40%计入总成绩。

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照笔试成绩区分排名先后顺序,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确定先后顺序;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的,则再进行专业技能考核,备考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专业技能考核

招聘岗位表中岗位代码为632-642,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无需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参加专业技能考核。此类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为100分,按10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照专业技能考核主评委给分高低确定先后顺序;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的,则再进行多一项专业技能考核,备考者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备考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备考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进入考察的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鉴定,请提前办理。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岗位薪酬待遇

根据《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编定岗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11〕49号),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制度。

聘用人员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增城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二)本公告中涉及的时间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之日。

(三)2019年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4)。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附件5)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

(六)岗位表中“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不包含全日制中专起点,通过在职教育所取得的本科学历。

(七)资格考试成绩达到通过分数线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提交本人考试通过成绩单和当年资格考试分数线等有关材料进行报名。

(八)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九)报考人员应留意网上公布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考核、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专业类别为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预防医学类、口腔医学类、药学类、护理类、检验类、财务类等8个类别的毕业生,需在聘用后连续3个考试周期内考取相应的执业(专业技术)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区“120”急救医疗指挥中心调度员岗位的人员除外)。

(十一)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

(十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招聘公告各工作环节时间皆是预计,如遇突发情况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切关注相关信息。

(四)咨询部门及电话: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五)监督部门及电话:区卫生健康局监察科。

本公告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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