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

首页 > 法考 > 阅读资料 >

2019法考共同犯罪考点:承继共犯

广东中公教育 2019-08-18 14:33:14 中公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

一、共同犯罪的特殊形式

(一)承继共犯

1.承继共犯的性质

承继的共同犯罪,是指甲已实施了部分犯罪行为,乙中途参与进来,或者共同实行,或者进行帮助。可见承继的共同犯罪就是共同犯罪在参与时间上的特殊形式。承继共犯属于事前无通谋的共犯,分为承继的共同正犯与承继的帮助犯。共同实行的就是承继的共同正犯,进行帮助的就是承继的帮助犯,不存在承继的教唆犯。

区分承继的共犯与事后犯:事后犯是后行为人在犯罪终了后加入的单独犯,如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窝藏罪。

2.承继共犯的成立条件

加入时点:犯罪终了之前。后行为人在前行为人的实行部分犯罪行为之后,在犯罪行为尚未终了之前加入。即成犯、状态犯犯罪既遂即为终了;复行为犯数行为实施完毕为终了;继续犯中状态消失才为终了。

行为性质:刑法理论存在肯定说(主流观点)、否定说、折中说的分歧。原则上,后行为人参与的行为性质与前行为人的行为性质相同;在诈骗、敲诈勒索犯罪中,前行为人实施了欺骗、恐吓行为之后,后行为人只是参与接受财物的,可认定为承继的帮助犯。在抢劫罪中,前行为人实施了暴力、胁迫等行为,后行为人参与了取走财物的行为的,由于这一独立犯罪需要具体根据所起的实质作用,认定是承继的共同正犯或承继的帮助犯。在结合犯的情况下,后行为人仅参与后一犯罪的,不再定结合犯的罪名,仅成立后一犯罪。

3.承继共犯的责任承担

基本原则:提供物理心理因果联系的方有责任。先行为人导致的结果不能归责于后行为人;后行为人只对自己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的结果承担责任。

延伸原则一:能证明后行为人参与后共同行为引发的结果,两个人都要承担结果。

延伸原则二:能证明结果是其中一个人所导致的,但查不清是谁,先行为人承担,后行为人不承担(归责于先行为人不会冤枉他,但归责于后行为人可能会冤枉他)。

相关推荐 : 2022司法考试课程 【咨询客服

其他有需要帮助的吗?欢迎进入2021司法考试咨询快捷通道

 猜你喜欢

查看更多

 大家都在看

法考<

招考信息

报考指导

阅读资料

考试题库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