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茂名市司法局选聘律师事务所担任茂名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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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9月24-30日 |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 招聘人数:若干人 |
招聘岗位:详见正文 | 考试时间:详见正文 | 招聘单位:茂名市司法局 |
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07号)的有关要求,为加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经茂名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决定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担任茂名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公开选聘的具体方案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
1.茂名市司法局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担任茂名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的方案
2.应聘律师事务所承诺书
3.应聘律师事务所拟委派组成团队及派驻值班的专职律师的简历表
4.应聘律师事务所近三年服务单位主要情况表
茂名市司法局
2019年9月24日
附件:
1.茂名市司法局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担任茂名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的方案
一、选聘范围、数量及派驻值班律师的方式
(一)选聘范围。具备广东省茂名市法律服务定点供应商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或在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等领域有影响力、诉讼经验丰富的本市律师事务所。
(二)数量。选聘两家律师事务所。
(三)派驻值班律师的方式。每个被选定的律师事务所要选派不少于3名符合应聘条件的专职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队,以团队模式代表该所提供法律服务,同时,每个被选定的律师事务所要从上述法律服务团队中指派其中的1名专职律师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常驻市政府法律顾问室(设在市司法局)值班。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律师事务所应具备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在茂名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2.在茂名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应当有10名以上专职律师,其中最少有3名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且执业方向为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领域之一的专职律师。
3.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在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等领域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5.近三年具有担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工作经历,且没有被聘用单位提前解聘的情况。
6.能够保障在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作职责,遵守保*义务,提供优质服务。
7.需承诺受聘后不得代理与市政府、市司法局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律师事务所拟派驻值班律师应具备的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且执业方向为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领域之一的专职律师。
4.有担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从业经验,且没有被聘用单位提前解聘的情况。
5.擅长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领域之一的诉讼法律事务。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内容
(一)委派专职律师处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法律事务并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市政府、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和重要行政措施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市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以及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修改、论证。
(四)参与市政府、市司法局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项目法律文书。
(五)审查以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部门及机构、市司法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要协议、重大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见。
(六)协助处理市政府、市司法局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七)协助处理市政府、市司法局涉及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法律事务。
(八)应邀委派专职律师为市政府、市司法局领导干部作学法辅导,以及为市政府、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律业务培训授课。
(九)其他需要法律顾问参与或者协助的法律事务。
四、服务年限和服务报酬
(一)服务年限。本公告项目服务年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服务报酬。采取“固定年费”的方式支付服务报酬。每一家受聘律师事务所每年服务报酬为人民币拾伍万元(¥150000元)(含税),不足一年的按月平均计算,具体按合同约定支付。
五、工作管理和考核管理
选定的律师事务所及派驻的值班律师由市司法局管理,统筹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市司法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3号)以及《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07号)规定及合同约定指派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
值班律师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常驻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值班,须遵守市司法局机关工作纪律和管理规章制度。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值班律师的业务专长与工作需求不匹配或休(请)假的,经市司法局同意,受聘律师事务所应另行指派一名符合工作需要的专职律师继续服务。
六、遴选与聘任
本次选聘成立遴选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遴选与聘任的工作。
(一)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情况,按规定和本公告的要求对应聘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规定的候选律师事务所。
(二)评审遴选。遴选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议择优确定律师事务所。
(三)订立合同、颁发聘书。组织选定的律师事务签订合同并颁发聘书。
七、报名、应聘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接受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可在“茂名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茂名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下载本方案附件列明表格,填写后与相关的资料一并当面或邮寄至茂名市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科,也可将相关资料扫描发到该科的电子邮箱。
(三)应聘联系方式。地址:广东省茂名市人民北路15号茂名市司法局四楼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科。邮编:525000。联系人:陆先生、周女士。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附件:
原文标题:茂名市司法局关于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担任茂名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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