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揭阳普宁市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37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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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汇总】2019深圳公益岗招聘考试公告(10月份)
报名时间:10月15-25日 |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 招聘人数:373人 |
招聘岗位:详见正文 | 考试时间:详见正文 | 招聘单位: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为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印发<普宁市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就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普人社【2019】10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将公开招聘部分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招聘对象为普宁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处于无业状态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招聘人数373名,其中:南径镇23名、麒麟镇55名、大坝镇11名、梅塘镇10名、里湖镇62名、梅林镇15名、船埔镇26名、高埔镇44名、大坪镇118名、后溪乡9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用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5日至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各有关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机构)办公所在地(咨询电话:市人社局)。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及要求,就业困难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到指定地点报名。
每位报名者仅限应聘一个职位。应聘多个职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者必须诚信报名,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者,取消其报名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审核通过后,由各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四、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若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选。
五、公益性岗位管理、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依法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期限应不低于1年,同时不超过3年,劳动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续至其退休。
(二)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负责制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定工作职责,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并依法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必要工作条件。
(三)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由本人承担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另派他人顶替。
(四)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另行择业或因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导致解聘或聘用到期的,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将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和财政局备案。
(五)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劳动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相同或相似岗位(级别)人员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
(六)对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单位,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揭阳市人社局、财政局《转发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补贴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揭市人社〔2019〕59号)等有关规定,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保个人缴费补贴,相关补贴的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及申领发放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以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不得重复享受。人社部门每年将在局网站对上述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公益性岗位名称、设立单位、安置人员名单、享受补贴时间等。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活动+优惠
2.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9日
附件1 2019年普宁市公益性岗位招聘职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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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乡镇场 |
招聘 |
岗位 |
工作领域 |
招聘对象 |
招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户籍要求 |
其他 |
麒麟镇
麒麟镇 |
南陂村委会 |
保洁员 |
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 |
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成员 |
4 |
法定劳动年龄内 |
本地户籍 |
|
奇美村委会 |
保洁员 |
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 |
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成员 |
5 |
法定劳动年龄内 |
本地户籍 |
||
姚厝围村委会 |
保洁员 |
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 |
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成员 |
2 |
法定劳动年龄内 |
本地户籍 |
||
水寨村委会 |
保洁员 |
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 |
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成员 |
3 |
法定劳动年龄内 |
本地户籍 |
||
陈洞村委会 |
保洁员 |
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 |
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成员 |
3 |
法定劳动年龄内 |
本地户籍 |
||
堆下村委会 |
保洁员 |
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 |
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成员 |
2 |
法定劳动年龄内 |
本地户籍 |
||
苍豪村委会 |
保洁员 |
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 |
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成员 |
3 |
法定劳动年龄内 |
本地户籍 |
||
江头村委会 |
保洁员 |
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 |
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成员 |
3 |
法定劳动年龄内 |
本地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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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寮村委会 |
保洁员 |
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 |
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成员 |
3 |
法定劳动年龄内 |
本地户籍 |
||
高明村委会 |
保洁员 |
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 |
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成员 |
4 |
法定劳动年龄内 |
本地户籍 |
||
潮围村委会 |
保洁员 |
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 |
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成员 |
1 |
法定劳动年龄内 |
本地户籍 |
||
新溪村委会 |
保洁员 |
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 |
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成员 |
2 |
法定劳动年龄内 |
本地户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