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专干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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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汇总】2019深圳公益岗招聘考试公告(10月份)
报名时间:10月14-25日 |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 招聘人数:8人 |
招聘岗位:详见正文 | 考试时间:详见正文 | 招聘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开招聘专干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人数参见《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专干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语言沟通、协作共事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
5.保守国家秘*;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规定限制期内,以及正在接受司法、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10月25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通过深圳市协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聘代理机构)线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链接:
注意事项:报名系统仅支持PC端。请按照招聘页面注意事项内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2)报名资料纸质件将在资格复审时统一收取;
(3)报名系统技术支持:陈生 电话:;
(4)联系人:朱小姐 电话:。
(温馨提示: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三)报考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附件2);
(2)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3)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
(4)任职回避个人承诺书(附件5);
(5)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6);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
(7)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需提供本人页及户口本首页);
(8)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劳动合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退伍军人证等)。
上述(1)(2)(3)(4)项材料需报名者亲笔签名并按指模。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回复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考试人选。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面试各设置100分,总分按照笔试分*40%+面试分*60%计算。总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高于等于60分的按照分数排名先后顺序录用。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面试对象达不到该招录岗位面试名额(招录人数的5倍)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如该招录岗位招录人数为2人以上(含2人)的,由招录单位决定是否相应核减该岗位招录人数,具体以用人单位实际通知为准。
四、体检及资格复审
确定为拟聘人员后,考生需在3个工作日内选择深圳市任何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参加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提交到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六、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二)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8月3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努力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2019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办理入职手续时未能提供纸质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校的情况说明)。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
(二)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
(三)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
附件: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0月14日
公告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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