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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深圳市消防支队光明区大队公开招聘特聘专干31人公告

光明政府在线 2019-10-15 17:33:20 中公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

招警考试网:2019年10月深圳市消防支队光明区大队公开招聘特聘专干31人公告已公布。更多招警考试备考信息,请点击深圳招警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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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10月10-27日 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招聘人数31人
招聘岗位:详见正文 考试时间详见正文 招聘单位深圳市消防支队光明区大队

深圳市消防支队光明区大队2019年10月公开招聘特聘专干公告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深圳市消防支队光明区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聘专干31名,其中消防管理专干30名,主要从事光明区消安办及下辖6个街道消安办日常工作,辅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特聘专干1名,主要从事火灾事故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类型:安全生产专干(1名)

学历学位:全日制研究生/硕士以上

最高年龄:45岁。(原公安消防部队5年以上火灾调查岗位经历的转业干部,最高年龄可放宽至53岁)

研究生专业名称及代码:

法学(A03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A0812)

建筑历史与理论(A08130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A081302)

建筑技术科学(A081304)

建筑学硕士(专业硕士)(A081305)

土木工程(A0814)

公安技术(A0838)

本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法学类(B0301)

公安学类(B0306)

计算机(B0809)

建筑学(B081001)

城乡规划(B081002)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B081004)

土木类(B0811)

公安技术类(B0831)

其他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熟悉火灾现场勘验流程,熟练撰写火灾现场勘验笔录;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以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且符合研究生专业要求;

2.具有工程师中级以上职称的,报考学历条件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且符合本科专业要求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

3、原公安消防部队5年以上火灾调查岗位经历的转业干部,学历和专业可适当放宽。

岗位工作内容:

1.负责辖区内各类火灾事故调查(开展现场勘验、照相、绘图、视频分析等)、建立管理火灾档案;

2.负责协助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工作;

3.负责定期分析火灾形势和消防接处警情况、统计上报火灾情况和数据。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

5.提供3篇以上个人撰写的火灾现场勘验笔录;

6.以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条件报考的考生,提供工程师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其中以原公安消防部队转业干部身份报考人员,应提供转业证原件及5年以上火灾调查经历证明文件。

岗位类型:消防管理专干(30名)

学历学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以上

最高年龄:40岁。(原公安消防部队5年以上执法岗位经历的转业干部,最高年龄可放宽至53岁)

研究生专业名称及代码:不限专业

本科专业名称及代码:不限专业

其他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2、原公安消防部队5年以上执法岗位经历的转业干部,学历可适当放宽。

岗位工作内容:主要从事光明区消安办及下辖6个街道消安办日常工作,辅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等原件,(其中以原公安消防部队转业干部身份报考人员,应提供转业证原件及5年以上执法经历证明文件)

详情见上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年龄条件(本次招聘的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9月30日);

4.符合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4年6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星期四)至10月27日(星期日),报名时间截至10月27日下午17:00。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消防支队光明区大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可粘贴电子版照片)1份;

(2)《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2);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5)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3);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4);

(7)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5);

(8)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至电子邮箱(),报名材料请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考生姓名+应聘深圳市消防支队光明区消防管理专干岗位”或“考生姓名+应聘深圳市消防支队光明区安全生产专干岗位”;报名资料书面件将在资格复审时统一收取,请务必留存好报名资料书面件。

(2)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3)联系人:郑先生;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黄小姐;电话: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等原件,(其中以原公安消防部队转业干部身份报考人员,应提供转业证原件及5年以上执法、火灾调查经历证明文件),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审查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进入考试环节;

2.本次拟聘人数31名,具体工作岗位为区消安办及公明、光明、马田、新湖、凤凰、玉塘等6个街道消安办,报考人员统一报名“消防管理专干”或“安全生产专干”,市消防支队光明区大队将根据考试结果和岗位需求对最终聘用人员进行分配调剂;

3.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9月30日;

4.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及邮箱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

(一)笔试

1、消防管理岗位:

笔试内容以消防监督检查业务知识及案例分析为主,包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笔试合格线由市消防支队光明区大队划定。

2、安全生产类岗位: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火灾现场勘验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笔试合格线由市消防支队光明区大队划定。

笔试时间初定为10月底,具体时间、地点由市消防支队光明区大队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合格人员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可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网址(届时在资格审查现场公布)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是否合格。消防管理岗位面试内容分为消防监督检查实操及提问两部分,安全生产类岗位面试内容为现场撰写火灾勘验笔录及提问两部分。面试时间、地点由市消防支队光明区大队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结果公布

消防管理岗位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40%、消防监督检查实操成绩30%及面试提问成绩30%组成,安全生产类岗位考生总成绩由笔试40%、现场撰写火灾勘验笔录成绩30%及面试提问成绩30%组成,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上述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具体加试办法另行制定。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消防支队光明区大队划定),按照各岗位招录人数从备考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排名及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网址(同笔试成绩查询网址)上公布。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西院区)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其它原因导致录用人员不足时,市消防支队光明区大队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录用。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备考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复审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备考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复审人选。

(二)拟录用对象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招录单位批准,15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录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备考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复审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及薪酬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采取年薪制,具体标准为:

1、消防管理岗位: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者年薪23万起;

(2)有原公安消防部队5年以上执法岗位经历、未达到全日制本科学历的转业干部起步年薪不超过20万;有原公安消防部队5年以上执法岗位经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转业干部年薪23万起;有原公安消防部队5年以上执法岗位经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转业干部年薪26万起。

2、安全生产类岗位年薪为25万—30万元。有原公安消防部队5年以上火灾调查岗位经历的人员,薪酬标准参照消防管理岗位执行(视应聘者条件,按就高原则)。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市消防支队光明区大队,投诉举报电话:;

2.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

3.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四)本公告由市消防支队光明区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

深圳市消防支队光明区大队

2019年10月10日

公告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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