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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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10月30-11月1日 |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 招聘人数:75人 |
招聘岗位:详见正文 | 考试时间:详见正文 | 招聘单位: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 |
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关于2019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麻章区公安机关勤务工作需要,经我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二、招聘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1《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2019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设置表》
(二)招聘对象
文员职位的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纪委辅警、治安辅警职位的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毕业以上人员。以上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1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报考者不限户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4年11月1日至2001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
5.报考者矫正视力须5.0以上;
6.报考治安辅警职位的退伍军人或曾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学历可适当放宽到初中、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即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门技能或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有吸毒史的;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有精神病史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办公大楼5楼政工室514室,地址:湛江市麻章区福民东路。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持报名表(须自行上网下载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四、考试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公民应知应会法律知识,主要考察综合素质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与报考者1:3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试对象。
(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4米往返跑和提杠铃(男性80KG、女性40KG)。合格标准为:10×4米往返跑,男性为13〞1,女性为14〞1;提杠铃为双手提起杠铃,腰挺直。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两项有一项不合格即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放弃体能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思维、沟通、应变等方面能力以及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度。
各项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各项考试结束后,按以下办法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各职位拟招聘对象,由我局统一组织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审
我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入政审环节人员需提供以下书面资料:
(一)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
(二)持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政审函到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政审证明。
(三)工作单位或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对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情况证明。
(四)计划生育及婚姻状况证明。
(五)公民个人社会征信证明材料。
不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放弃政审。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与调剂
考试考核的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如有招聘职位空缺,我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或调剂相关人选,如安排递补或调剂,名额根据应聘人员专业特长和总成绩,结合岗位需求,择优进行递补或调剂。
八、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麻章区政府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四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表现和考察情况,由我局决定是否予以转正。合同期满后,根据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由我局决定是否续签。
九、工资福利待遇
(一)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由麻章区财政保障,每人每月约3200元(含基本工资、补贴、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今后我局根据湛江市经济发展水平和湛江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增长,报请麻章区委区政府逐步相应提高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水平。
(二)由麻章区纪委确定抽调的警务辅助人员执行特殊任务期间,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三)我局为警务辅助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我局为警务辅助人员提供用餐场所,享受与民警相同的就餐标准。
十、本公告由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政工室)。
附件:
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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