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益性岗位考试-申论备考: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2019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要求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建成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开展“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
2019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两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像网购一样,企业和群众也可给政府服务绩效打“好差评”,这一新鲜事瞬间收获了社会各界如潮点赞。
公考角度中公解读
[提出观点]
好差评”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赋予服务对象以评判权。将“好差评”制度应用到政务服务领域,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要求。
[综合分析]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多管齐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出了一系列有温度、有力度的民生举措,助力人民生活品质不断迈上新台阶。
政府服务“好差评”制度在已有的政务服务基础上再“升级”,赋予了办事企业和群众更多话语权和监督权,让企业和群众有地方讲实话,在办理业务时更有信心,同时也倒逼政府进一步改善政务服务,把政府推出的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对企业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跟踪分析和综合挖掘,有利于及时发现政务的堵点难点,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就此而言,“好差评”制度也为利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打开了一扇窗口。
[参考对策]
用好“好差评”制度,关键在于形成具有约束力和威慑力的考核机制,打造真实评价的闭环。以往,一些地方和部门的“留言本”“意见箱”之所以没有发挥好应有的监督激励作用,就在于写了没人看、看了没人管、管了不落实。从根本上改变这一情况,需要保障评价人权益、打消评价人顾虑,调动企业和群众参与评价的积极性,树立起“好差评”制度的公信力。与此同时,压实各级政府、政务服务机构和平台的主体责任,健全政务服务奖惩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将评价与相关部门的考核与绩效评价直接挂钩,确保差评件件有整改、有反馈,从而推动形成愿评、敢评、评了管用的社会共识。
优化政务服务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作为服务提供者的政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正当权益也不应被忽视,应避免一些情绪化、极端化恶意差评对“好差评”制度的侵蚀。这提示我们全面把握“好差评”制度,重视“差评”,也要用好“好评”。充分发挥好服务、好评价的正向激励作用,将群众的点赞转化为政务服务人员持续改进工作的动力,才能更好形成正向激励的良性循环,推动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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