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东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有哪些限制要求
广东公务员报考条件有什么限制要求呢?其实每年省考报名条件都差不多,我们可以参考2019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的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3年3月16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78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报考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3年3月16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报考市及以下法检两院、公安机关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88年3月16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间出生),报考此类职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以及报考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狱医、心理矫正类等特殊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3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机关特警类职位的年龄为18至25周岁(即1993年3月16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除外)。
5.具有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
(2)报考“从本地人员中招录”的专门职位,应为职位所在地级市或县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在职位所在地级市或县,或在职位所在地级市或县累计工作(含入当地社保)5年以上的人员。
(3)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应为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考生如报考此类专门职位,限服务所在市、本人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单位相关职位,也可报考其他非专门职位。
(4)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应为我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2年以上且已退出现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或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录取或就读期间参军入伍的人员,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如报考此类专门职位,限入伍所在市、本人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单位相关职位,也可报考其他非专门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公务员情形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1.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须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3.在企业工作,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只能提供企业证明的,能否通过基层工作经历的资格审查?
只有企业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基层工作经历的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企业工作经历。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佐证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有哪些职位在笔试中加考专业科目?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和审计机关“审计专业类”职位加考专业科目笔试。报考此类职位的考生须参加2019年4月13日上午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和2019年4月13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广东省公安机关2019年执法勤务职位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登陆广东省公安厅平安南粤网(http://www.gdga.gov.cn)查询;《广东省审计机关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可登陆广东省审计厅网站(http://www.gdaudit.gov.cn)查询。
5.珠三角地区、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如何界定?
珠三角地区是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9个地级以上市。
东西两翼地区是指汕头、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阳等7个地级市。
北部生态发展区是指韶关、河源、梅州、清远、云浮等5个地级市。
6.职位有户籍(生源)要求的如何报考?
职位条件有要求面向职位所在地级市或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户籍(生源)招考的,报考者须为职位所在地级市或县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在职位所在地级市或县,或在职位所在市或县累计工作(含入当地社保)5年以上的人员。
少数民族地区的职位要求面向本少数民族自治县或本少数民族自治乡所在县户籍(生源)招考的,报考者须为职位所在县生源或本人常住户口在职位所在县的人员,同时报考者本人须为职位要求的民族。
7.2019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9年毕业的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8.招考专业有哪些具体要求?
招录机关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录机关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职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4《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职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金融类(03)”,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职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职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职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完全相同的直接进行选择,所学专业为旧专业的按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选择相近专业。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系统无法识别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9.怎样理解“学历”、“学位”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考职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证书所列的专业可报考下列52个县的职位,无需提供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南澳县、仁化县、南雄市、始兴县、翁源县、新丰县、曲江区、乳源县、乐昌市、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梅江区、梅县区、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兴宁市、平远县、龙门县、海丰县、陆河县、陆丰市、恩平市、阳春市、雷州市、高州市、信宜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清新区、英德市、佛冈县、连山县、连南县、连州市、阳山县、饶平县、潮安区、普宁市、揭东区、揭西县、惠来县、新兴县、罗定市、郁南县、云安区。
10.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可以。须提供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19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2019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得录用。
2019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若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不属年龄放宽之列。
11.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是否包括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除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以及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职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外,其他职位的学历要求既包括全日制教育学历,也包括具有国家承认的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1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所有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13.国(境)外学历学位在读人员能否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报考?
不能。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截至2019年3月15日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
14.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如何报考?
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政策上视同大专学历人员,但仅限报考市级以下机关没有专业要求的职位,报名时请在学历栏中选择“高中、中专或技工学校(我省院校,取得高级工、技师资格)”,须于2019年3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
15.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含义?
大学英语四级是指已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大学英语六级是指已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职位要求大学英语四级的,具有大学英语六级或英语专业四级、英语专业八级且符合其他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职位要求大学英语六级的,具有英语专业四级或英语专业八级且符合其他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以此类推。
16.“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如何认定?
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包括取得A类、B类、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仅适用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和乳源瑶族自治县。
通过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8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录用时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17.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如何认定?
参加这4类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18.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有什么要求?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限报考服务所在市、本人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单位的专门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
19.退役大学生士兵如何认定?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由我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2年以上且退出现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或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录取或就读期间参军入伍的人员,服役期间表现良好,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入伍所在市的相关证明材料。
20.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专门职位有什么要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限报考入伍所在市、本人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单位的专门职位;也可报考其他非专门职位。
21.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报考专门职位有什么要求?
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的规定,我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均可报考我省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限报考入伍所在市、本人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单位的专门职位;也可报考其他非专门职位。
22.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9年应届毕业生如何报考?
《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所列的公安类普通高等院校(32所)公安专业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7、2018年毕业已办理暂缓就业人员、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公安院校非公安专业毕业生)应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进行,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招警考试。我省生源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本次我省公安机关公开招录的职位。
23.如何理解“考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凡存在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为招考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均须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