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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广东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度教职员招聘考试安排公告

根据《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佛防疫指办〔2020〕578 号)、《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学年度教职员招聘工作方案》等文件,结合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我区教育系统学年度教职员招聘考试安排公告如下。

序号 招聘环节 时间 备注
1 初试 6月18-6月25日 1.各招聘单位初试时间详见各招聘单位公告。
2.信息发布平台为:
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人事招聘”专栏:
2 公布复试安排 初定7月6日
3 复试 初定7月12日
4 公布复试成绩 初定7月20日
5 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7月底
6 体检 7月底
7 考察 7月底
8 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8月

一、 日程安排

二、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生参加考试条件

根据《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佛防疫指办〔2020〕578 号),结合本地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一)持本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

请考生提前在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具体操作详见《 “粤康码”使用指引》,附件1),并填写《考生有关情况确认书》(附件2)。在进入考场时,考生应主动出示本人“粤康码”绿码并提交《考生有关情况确认书》。无法出示本人粤康码,或粤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不能参加考试。

(二)体温检测正常。考生在进入考场时,应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3℃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重点人群需同时提供有效核酸检测证明。中高风险地区抵(返)、考前14天内出现异常症状(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的考生,需在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或所提供证明不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考试。

附件: 附件1“粤康码”使用指引.docx

附件2 考生有关情况确认书.doc

附件3 国务院微信客户端疫情风险等级模块查询码.doc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2日

原标题: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0-2021学年度教职员招聘考试安排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jyj/rszp/content/post_43813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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