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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深圳市(各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报名时间|汇总(持续更新。。。)

深圳中公教育 2020-06-18 15:58:08 中公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
地区 认定公告 报名时间 审核时间
广东省 认定公告 6月22日-7月6日 根据各地机构规定时间
深圳市 认定公告 6月29日-7月13日
罗湖区 认定公告 暂未发布
福田区 认定公告 6月29日-7月13日
南山区 认定公告 6月29日-7月13日
宝安区 认定公告 6月29日-7月13日
龙岗区 认定公告 暂未发布
盐田区 认定公告 6月29日-7月13日
光明区 认定公告 6月29日-7月13日
坪山区 认定公告 6月29日-7月13日
龙华区 认定公告 7月1日-7月9日
大鹏新区 认定公告 暂未发布

广东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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