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东韶关市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39人)
2020广东韶关市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39人)已经发布,报名时间:7月13日至7月23日。关注中公警法考试网查看更多广东书记员招聘信息。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7名、浈江区人民法院8名、乐昌市人民法院6名、南雄市人民法院14名、始兴县人民法院4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6.年龄为18周岁至28周岁(即1992年7月1日至2002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和要求见《韶关市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定人选、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7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周六、日除外)。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韶关市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本人签名后,连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于2020年7月23日下午5:00前,通过现场报名、电子邮箱方式报送至招聘职位法院。报名方式及详细信息见附件1。
注意:
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的,请发送经本人签名的《报名表》和其他需提交材料扫描件,并在发送报名材料后,致电招聘法院,确认招聘法院已收到报名材料,如不经确认而导致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请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疫措施。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电子邮箱报名只需提供扫描件);
(3)现场报名方式的需提交1寸彩色照片2张,电子邮箱报名方式的需提交电子照片,照片必须与《报名表》上照片一致;
(4)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个人征信报告、法律职业资格证明、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一份。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机构:各招聘法院。
2.审查方式:各招聘法院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3.资格审核结束后,将统一发布考试时间、考试人员名单以及领取准考证等信息,请报考人员留意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通知公告。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两方面内容。题目类型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种,总用时120分钟,总分值为100分。
2.计算机操作考试。计算机操作内容为计算机中文录入,分听打和看打两个环节。
3.面试。笔试和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如考生放弃参加面试的,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至比例范围内。若考试成绩合格的人数少于该职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则所有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20%、50%的总和确定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考录公务员标准进行。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的,视情况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聘用
聘用人员与各招聘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工作需要,并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
五、工资福利
聘用后,双方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试用期与转正后工资福利,按照各招聘法院现行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标准执行。享受年休假等国家法定假期。
六、其他事项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取消考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4.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招聘法院咨询电话:
1.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2.浈江区人民法院:
3.乐昌市人民法院:
4.南雄市人民法院:
5.始兴县人民法院:
点击下载>>>
原标题:韶关市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anweirc.com/15945304600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