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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广州市黄埔区公开招聘村(社区)监察站站长25人公告

根据《黄埔区监察职能向村(社区)延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配齐配强我区村(社区)监察站人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站站长25名,主要负责监督社区组织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道德操守等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人数、范围

各镇街名称 拟招聘人数 各镇街名称 拟招聘人数
黄埔街 4 萝岗街 1
红山街 2 长岭街 1
夏港街 2 联和街 2
大沙街 2 永和街 1
文冲街 2 龙湖街 1
南岗街 2 新龙镇 1
穗东街 1 鱼珠街 1
长洲街 1 云埔街 1
合计 25人

(一)招聘人数: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共招聘25名社区监察站站长。具体设置情况如下表:

(二)招聘范围: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的往届毕业生)。其中,2020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党性观念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三)年龄须为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16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6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三)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7月16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2020年7月19日上午9:00至7月21日下午17: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的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考信息。

报名人员需选择具体镇(街)岗位,录用后由各镇街统筹安排,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及参加考试。“黄埔区公开招聘村(社区)监察站站长”与“黄埔区公开遴选村(社区)监察站站长”不能同时报名。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人员在报名系统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不设人工审核。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达到相应职位招聘人数的1:3以上。未达到比例的,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9:00至7月28日12:00,按照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四)笔试

笔试地点待定,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纪检监察、三资管理、财务会计等基本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查询。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招聘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

对人选的报考条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可开展面谈,了解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工作期间表现。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镇街另行通知。须由考生本人参加,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等。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考生资格。

(六)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每个镇(街)计划招聘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地点待定,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

拟设4个面试组,每组考官7人,由各镇(街)指派公职人员担任考官。

面试考题由第三方考试专业机构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送达。面试考题须邀请3名考生与本组考官共同见证下拆封,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七)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比40%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比60%确定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分数、面试成绩分数、总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的,按面试成绩高低予以确认。如条件仍相同,再按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区分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八)组织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生总成绩以每个镇(街)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由各镇(街)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九)考察

由相关镇街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人选开展综合考察,到考察对象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由考察对象人选所在单位提供其政治鉴定材料、廉政审查材料、信访举报核查情况和个人现实表现等材料。

因考察对象人选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公示、录用及待遇

拟任人选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信息网()进行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相关镇(街)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线索清晰、真实署名的信访举报,要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相关镇(街)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如出现体检或组织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录用的,则可按报考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半年有效。

村(社区)监察站站长参照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正职待遇计发薪酬,按照考核情况发放一定额度的绩效奖金,并按入职年限及有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四、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防在招聘工作中打探消息、跑风漏气、说情干预,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严禁篡改档案、考试作弊,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坚持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对招聘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原标题:广州市黄埔区公开招聘村(社区)监察站站长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comrecruit/20200716/62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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