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第五批辅警资审公告终于出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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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公安局第五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职位拟聘人数1:4比例进入资格审核。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安素质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入围资格审核的考生,按照本公告附件1的时间安排,在指定时间内自行前往深圳市体育中心(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2006号)参加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附件内容,知悉本人参加时间,提前熟悉地点和交通路线,避免影响应聘。
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实行达标制,考生其中一个环节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深圳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提前做好行程安排,以免影响应聘。
(一)了解疫情防控信息。考生应提前通过国务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客户端“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模块,动态了解本人所在地区风险等级,并在“疫情防控行程卡”模块查询本人14天内旅居史信息。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近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
(二)申报个人健康码。考生应提前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者APP客户端如实登记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信息,并生成个人“粤康码”。如“粤康码”为非绿码人员,须提供近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
(三)配合现场防疫检测。考生在进入考场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或医用外科口罩(不带呼吸阀),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主动出示“粤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3℃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持非绿码、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未提供近7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现场医护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当日考试,是否另行安排参加考试,由深圳市公安局研究决定。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核和心理素质测评
(一)资格审核流程和材料要求。
1.资格审核流程。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应在报到前自行将附件2中本人准考证号对应的序号(如“A001”)摘抄在准考证右上角空白处,资格审核报到时间为上午08:30-09:00,下午15:00-15:30,报到时间截止后(上午09:00,下午15:30)禁止考生进场。考生务必在应聘职位对应的审核日期和报到时间内携本人有效的应考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手机“粤康码”绿码,三者缺一不可),到达深圳市体育中心3号门(资格审核报到处)查验证件。
证件查验合格后,考生须关闭携带的全部通讯工具、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和个人行李物品,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根据现场引导员指引进行抽签。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参加心理素质测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予以淘汰。
2.材料要求。2020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学历、学历验证证明。高中学历人员提供毕业证(如无法出具毕业证,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本人情况或职位要求另外提供如下材料:
(1)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招聘职位有要求其他资格条件的,请对照《深圳市公安局第五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聘指南》备齐材料接受审核。
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二)心理素质测评方式和流程。
考生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在指定考场使用计算机上机操作答题,答题完毕后,测评软件系统将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自动给出测评结果。心理素质测评只进行一次,测评不合格的(现场书面反馈测评结果),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未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体能测评
(一)参加人员范围。心理素质测评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二)报到时间。体能测评报到时间为上午08:30-09:00,下午15:00-15:30,报到时间截止后(上午09:00,下午15:30)禁止考生进场。考生务必在应聘职位对应的测评日期和报到时间内携本人有效的应考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手机“粤康码”绿码,三者缺一不可)到深圳市体育中心3号门(体能测评报到处)查验证件。
(三)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男子项目为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长跑;女子项目为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800米长跑。体能测评按照《深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实施(详见附件3)。其中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长跑、女子800米长跑项目测评次数均为1次,考生在测评4×10米往返跑前可以练习1次,熟悉规则;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重测。
测评标准中的“30岁(含)以下”是1988年11月12日后出生;“31岁(含)-35岁”是指1988年11月11日至1983年11月12日之间出生;“36岁(含)-40岁”是指1983年11月11日至1978年11月12日之间出生;“41岁(含)以上”是指1978年11月11日以前出生。
(四)体能测评实行达标制。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参加下一项目测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测评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