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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事业单位招聘:实地考察与信函考察分别如何进行?考察报告包含哪些内容?

2020广东事业单位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20959人)已发布,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8月31日9:00至9月4日16:00登录“2020广东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官网”(http://ggfw.gdhrss.gov.cn/sydwbk)报名。下面深圳事业单位招聘网为考生们分享“2020广东事业单位统招考察安排”。

2020广东事业单位统招考察规定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摘录自2020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20959人公告

广东事业单位统招工作进行安排

第七条 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采用实地考察方式的,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前通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社区,考察工作小组应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社区等进行考察了解,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地掌握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采用信函考察方式的,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向考察对象档案所在单位党委、组织或人事部门发出公函,调阅档案,并请所在单位提供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材料。

第八条 考察工作小组成员须认真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仔细核对年龄、学历、学位、职称、经历和入党、入团情况。特别是涉及严重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或违法违纪处理情况的,必须认真核对,并复印有关材料。

第九条 考察工作小组对考察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须核实清楚,取得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要求相关单位加盖公章或相关证明人签名。

第十条 考察工作小组负责撰写考察报告全面反映考察对象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研究提出是否聘用的考察结论,并由考察工作小组成员签名,提交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讨论。

考察工作小组成员对考察结论有不同意见的,应在考察报告中予以记录。

第十一条 对决定予以聘用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二条 对决定为不宜聘用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决定作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考察对象如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可按管理权限分工向本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提起申诉。

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应在接到申诉人的书面材料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以上答案摘录自——《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仍有报考疑问欢迎咨询一对一线上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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