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东汕头市中心医院招聘1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等有关规定,以及《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汕人才发〔2020〕1号)精神和要求,本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名(拟入编),硕士研究生先收集招聘材料,再根据我院制订的《2021年人员集中招聘方案》和招聘计划(目前尚在统计完善中)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招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以下内容只针对拟入编博士研究生):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中心医院创建于1922年,是一所拥有近百年历史的大型综合性公立医院,2005年挂牌“中山大学附属汕头医院”,2019年被列入广东省第三批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医院,现为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国家爱婴医院,全省首批、粤东首个互联网医院,汕头市医学科学院举办单位,是粤东区域医疗中心,被评为全国改善医疗服务创新医院、省卫健系统“四有”工程试点单位和“党建文化培训基地”等。在新冠肺炎疫情中,我院作为确诊患者的定点收治医院,医院收治的12例新冠肺炎患者全部清零,实现零死亡、零感染,且无病例转成危重病例的战绩。
经过多年努力,医院现已建成“两站十二中心”:广东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肺癌研究所粤东肺癌临床中心、广东省心血管病研究所粤东心血管病临床中心、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建设单位、国家胸痛中心、国家房颤中心、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粤东分中心、国家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上海交通大学甲状腺疾病诊治中心汕头分中心、粤东微创中心、华南泌尿系结石病因诊断及防治基地汕头中心、危险性上消化道出血救治区域中心、粤东神经肿瘤会诊中心;拥有四大科研平台:国家级生物标本库、中心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随访中心;成为五个国家省部级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山大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中山大学/汕头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
目前医院的规模和综合实力位居粤东地区前列,医院本部现有在职员工3700名,全院编制床位数1800张,实际开放病床2100张,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现有广东省医学特色专科1个、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12个、广东省重点扶持建设临床专科1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1个,市临床重点扶持建设专科2个。建设国内先进的一体化手术室、复合手术室、3D手术室、介入室、内镜中心、临床技能中心等平台,配置有PET-CT、、双源CT、直线加速器、全自动免疫生化流水线、直升机停机坪等高端设备设施,全面实现信息化。另外,医院组建的“医疗联合体”共有9家合作单位,包括潮阳耀辉合作医院、潮阳区人民医院、潮南区人民医院、金平区中医医院、南澳县人民医院、潮阳白求恩医院、长平康复医疗中心等。
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院易地重建项目(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目标定位为国际先进现代医院、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区域医疗中心、医学科研教学基地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地点位于汕头市华侨经济文化试验区东海岸新城塔岗围片区,毗邻亚青会场馆和汕头大学东校区,占地近200亩,总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规划床位3000张,总投资约46亿,将于2020年下半年动工,力争2022年建成。
为进一步推动医院发展,完成高水平医院建设任务,做好人才储备,我们真诚邀请高层次的医学类毕业生加入到我们团队,共创事业辉煌,医院和各医联体医院将为你搭建事业发展的平台,这里是你展示才华,为汕头的卫生事业贡献力量的大舞台。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79年11月22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4年11月22日后出生),2021届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特别优秀或紧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薪酬福利待遇
1.博士研究生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条件的,享受相应薪酬、福利待遇及培养管理优惠政策。
2.获聘用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与我院签订8年服务期协议后,给予15万元安家费,在我院服务3年以上,从第四年起每年给予生活补贴2万元,连续5年共10万元。
四、应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中心医院参加“2020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方式、时间、要求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2日(周日)9:00—17:00。
报名地点:汕头市喜来登大酒店三楼宴会厅(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1街区龙光世纪大厦)。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简历;
(2)填写完整的《汕头市市属事业单位参加“2020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插入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电子版);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4)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其中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院校相关部门盖章)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其它应提供的材料。
(四)资格初审:由汕头市中心医院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现场反馈审核结果。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属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11月22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2)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
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医学(A10)”,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基础医学(A1001)”或具体专业“人体解剖和组织胚胎学(A100101)”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六、招聘方式
1.招聘方式:采用直接面试方式,面试全程录音。
2.直接面试的方式和内容: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
3.面试时间:2020年11月22日当天完成。
4.最低合格线的设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七、成绩公布
考生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2020年11月25日前,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将面试合格人选、入围体检人选在汕头市人社局、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及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发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须在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范围内进行,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
体检执行的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汕头市中心医院负责。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费用等相关事宜在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发布。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发布。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十、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在汕头市市委组织部官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汕头市中心医院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市引进博士三年行动计划政策的,博士拟聘人选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十二、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三、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面试合格并入围体检人选,可先作为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再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合格后,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十四、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十五、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中心医院组织实施。由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及汕头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实施监督。
十六、相关网站
汕头市市委组织部官方网站()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
汕头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
十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电话:(汕头市中心医院劳动人事科)
监督电话:(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汕头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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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汕头市中心医院参加“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20年汕头市市属事业单位参加“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汕头市中心医院
2020年11月9日
原标题:汕头市中心医院参加“2020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thospital.com/view_news.aspx?id=7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