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双区"公务员考试考场规则
考场规则
1.在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参加考试,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参加《财务会计素质测试》科目考试可使用普通计算器,但不得具有存储、摄录、语音、接收或发送信息等非计算功能;其余科目考试一律不得携带和使用计算器。
4.严禁将各种书籍资料和通信、摄录、存储类电子设备或其他规定以外的物品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设备或物品带至座位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试卷、答题卡(纸)发放后,须先在规定的位置准确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不得做其他标记;考试开考铃声鸣响后方可答题,否则,按违纪违规处理。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纸)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客观题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作答;未用规定用笔、未在指定位置作答或字迹模糊不清的,一律无效。
8.考场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纸)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在准考证上摘抄试题或答案内容,严禁交头接耳或抄袭作弊。
9.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作答,将试卷、答题卡(纸)翻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回收、清点无误和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否则,按违纪违规处理。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和草稿纸带离考场。
10.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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