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东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政府雇员18人公告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职位、人数:合同制检察官助理8人、合同制书记员8人、辅助法警2人。
(二)工作职责:
合同制检察官助理:在检察官的指导下,承担检察官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辅助性工作(协助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接待律师及案件相关人员,制作电子卷宗;协助检察官收集、调取、核查证据、开展案件受理审查;协助草拟案件审查报告、法律文书、案件讨论笔录等;协助检察官出席法庭)。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合同制书记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承担检察官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辅助性工作(承担讯问、询问的记录工作;办理案件的接收、移交手续;校对、印制相关法律文书;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辅助法警:在司法警察的指导下,维持检察场所安全,协助押解和提审嫌疑人,送达法律文书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岗位分配。
(二)学历要求:
报考合同制检察官助理职位人员,须具有法律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须为法学(A0301)专业,本科须为法学类(B0301)专业,并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已考取全日制研究生的报考者,需提供已放弃就读研究生的书面证明材料。
报考合同制书记员职位人员,须具有法律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研究生须为法学(A0301)专业,本科须为法学类(B0301)专业,大专须为法律实务类(C0301)、法律执行类(C0302)、司法技术类(C0303)专业,并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报考辅助法警职位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身体健康,适应户外工作,能协助检察人员完成任务。
(三)报考年龄:
合同制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辅助法警为18至30周岁(即1990年12月3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要求。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七)可自行解决住宿。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上午8:30时至2020年12月20日下午17:30时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考生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三)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20年12月23日至25日24:00前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信息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申论》。
笔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开始考试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
面试对象需携带简历、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示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及考生名次可登陆报名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我院组织政审考察。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如公示无问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
取消聘用的,我院可以按照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七、薪酬待遇和劳动合同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白云区政府雇员薪酬福利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月支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三)招聘工作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四)为安全有序开展招聘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工作,考生须在“粤省事”或“穗康”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面试承诺书》,并于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将该承诺书携带至考场。所有考生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或“穗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如穗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现场。如发现有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或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逢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面试承诺书.doc
原标题: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comrecruit/20201214/713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