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开选聘一般特聘岗位专干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名一般特聘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设“社会治理”、“党建”和“仲裁”三类岗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2021年公开选聘一般特聘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保守国家秘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的最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3月31日;
4.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其中,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填报;
5.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6.法律、法规和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31日上午10:00-2021年4月9日下午16:00。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为xhjdzzb@szgm.gov.cn。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压缩到一个文件包中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命名方式:“考生姓名+岗位类型+联系方式+应聘新湖专干资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报名咨询: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0755-88212938,丘小姐。(咨询时间:9:30-11:30;14:30-17:3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审核通过的,于报名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考试
笔试内容以综合材料写作为主,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总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才能确定为体检人员(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光明区新湖街道划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结果公布及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汇总形成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报名资料书面件和相关证件原件一并报光明区新湖街道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街道将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用人选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七)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到光明区新湖街道指定单位工作(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
(八)用工性质
本次选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光明区新湖街道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开选聘2021年第一批一般特聘岗位专干职位表
2.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开招聘2021年第一批一般特聘岗位专干报名材料清单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
2021年3月31日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开2021年选聘一般特聘岗位专干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86624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