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东汕尾事业单位招聘急需人才107公告(面向2021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文件规定。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年龄条件按《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对象仅限于:参加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笔试中,报考汕尾市职位且达到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含)以上的、未被录取的、符合本次招聘公告中的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中招聘(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招聘及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广东汕尾人才网”(网址:www.shanweirc.com)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2021年5月12日9:00至5月14日16:00,报名期间,每天9:00和15:00前后公布当前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及最低入围对象的笔试(参加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笔试)成绩。在报名截止之前,考生可改报符合本人条件的其他岗位。
2.明确报考意向。考生须认真阅读《2021年汕尾市事业单位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中的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及条件,确定报考意向。
3.网上注册和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应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填写的报考信息须准确齐全。考生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及时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考生在提交完报名信息后,还须按要求上传下列材料的扫描件(采用PDF格式编辑):
(1)系2021国内高校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交:学生证;身份证;推荐表。
(2)系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部分国(境)外知名高校优秀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需提交:身份证;推荐表;已毕业的还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资格初审。考生资格条件初审在网上由报名系统自行审核。
5.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考生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定于5月17日9:00至19日17:00,由市、县级党委组织部、政府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在网上对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以面试公告为准。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按照考生报考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依考生笔试(参加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列为序,经资格复审合格(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
考试成绩以考生的笔试(参加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计算综合成绩,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以考生综合成绩高低为序排列名次,按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出现考试成绩名次并列的,以面试主评委打分的分数排列确定名次。
本次招聘考试不划定考试成绩(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的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执行。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招聘岗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有效。
报考岗位有要求聘用后一定期限内取得执业资格的,须在规定时限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政策咨询电话: 0660-338366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60-3393252。
(五)本公告由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6日
原标题:关于从参加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考生中招聘汕尾市事业单位急需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anweirc.com/16194433655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