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东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第二次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2人公告
因发展需要,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2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应届生指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三)身体健康且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符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考年龄以岗位要求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及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形式,由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负责。
招聘职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西南街道康乐路10号门诊楼7楼),联系人:何先生、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7800808。
3.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表2份(见附件3,请下载填写并双面打印);
(2)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两份,现场审核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与职位相关证明材料,应届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两份,现场审核原件);
(4)近期大1寸彩照4张;
现场报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网上报名的可通过发送上述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到指定电子邮箱(ssfyrsk@163.com)进行报名。网上报名者确认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且须在面试开考前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到报名地点审核。
4.资格审查:
由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对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如考生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领取准考证,可在面试当日在考场领取。
考生在进行笔试前,由三水区卫生健康局对拟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并从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笔试对象。
5.注意事项
(1)招聘现场备有洗手液、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所有考生需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招聘活动。所有人员在进入招聘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立即引导其至发热门诊就诊,不得进入现场。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五、考试的科目、方法和时间、地点
考试包括面试、笔试和操作考试,由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考试地点、时间另定。
(一)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语言表达和仪态仪表等方面。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在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
(二)笔试
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笔试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面试合格考生中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面试合格人数确定。
(三)操作考试
应聘者面试、笔试成绩按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操作考核的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操作考试主要考核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专业操作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团队沟通协作能力等方面内容。考核时间1周,由3名以上考官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5分。考生必须在发出操作考核通知后15天内完成操作考核。操作考试逾期未完成、或考试不合格者将被淘汰,并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
操作考核合格者将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必须在发出体检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体检及复检,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考察对象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广东省关于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处罚办法(暂行)》予以处理。并且,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研究决定。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按照有关规定报区委编办办理聘用手续。
八、要求
(一)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回避的规定,对违反纪律的,将予严肃查处。
(二)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群众有权向各级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申诉。
(三)招聘工作的所有环节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暗箱操作。
(四)凡接触试题、试卷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对于造成泄密事故的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对违反招考纪律、弄虚作假者,视情况轻重,分别作出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罚。
附件:1.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第二次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
2021年5月25日
原标题: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第二次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zz.ss.gov.cn/zgdt/tzgg/content/post_6914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