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东阳江市江城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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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2日以后出生。
(六)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交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有关精神,对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在阳江市江城区内参加“三支一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给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加分资格审核(202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但暂未取得证书的,须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三支一扶”人员相关证明),未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八)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有关精神,对受疫情影响而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九)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十)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计生审核不合格人员,不得报考;广东省内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但承诺服务期限未满人员、还在报考限制期内的违约人员,不得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阳江市江城区内所有公办学校(幼儿园)的在岗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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