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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赴外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培养岗位)拟聘人员公示公告(第二批)

宝安区人民政府 2021-06-15 18:39:43 中公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2020年下半年赴外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对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培养岗位考生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3名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董**,男,1996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拟聘为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专业技术11级职员。

王**,男,1996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拟聘为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专业技术11级职员。

江**,男,1996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拟聘为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培养岗位)专业技术11级职员。

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至6月24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宝安区建筑工务署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宝安区建筑工务署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经调查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宝安区建筑工务署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宝安区建筑工务署联系地址:宝安区宝民一路74号三楼,邮编:518101,联系电话:27781181,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

2021年6月15日

原标题: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2020年下半年赴外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培养岗位)拟聘人员公示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www.baoan.gov.cn/xxgk/rsxx/zkhxd/content/post_8864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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