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分不清楚?-深圳教师招聘网
教师招聘考试中,法律法规常常需要大量的记忆,而在法律法规中,有很多相似的法条记忆起来会混淆,特别是关于法律中的“年龄”十分相似,这无疑是原本就对识记有困难的我们雪上加霜。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分辨一下这些相似的“年龄”吧!
先来看一下法条原文是如何叙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第六十八条】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十二条】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准备就业的未成年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应当将法律知识和预防犯罪教育纳入职业培训的内容。
【第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第三十七条】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第三十八条】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审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少年法庭进行。
对于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第五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违反本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立即改正。
据此我们可以按照年龄先后进行总结,如下:
用一道题目来检测一下学习成果吧!
【单选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指的未成年人是( )。
A.未满18周岁的人
B.未满18周岁的公民
C.8至18周岁的公民
D.未满16周岁的公民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B项正确。A、C、D三项均为干扰项。与题干不符,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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