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东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第一批招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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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第一批招聘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具有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4.招聘单位有其他规定的,以该单位岗位需求表为准。
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四)注意事项
1.招聘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2.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