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招聘特聘专干、一般专干公告(2人)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特聘专干1名、一般专干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聘职位及职位人数详见《光明区司法局2021年9月特聘专干、一般专干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职位专业要求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名人员需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7日上午9:00至2021年10月12日下午6:00。
2.报名资料
(1)《光明区司法局公开招聘专干人员报名表》(附件2)(手写签名,相片栏应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光明区司法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信息表》(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
(5)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学信网下载);
(6)无违法犯罪情况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附件4);
(7)任职回避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附件5);
(8)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
注: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名时提供学生证及学信网查询的学籍信息。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sfj@szgm.gov.cn,压缩包文件名为“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岗位编号)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的资料不予受理。
咨询人:姚小姐;
咨询电话:0755-8821161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或入职后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要求是否相符。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录岗位进行报名,所报岗位选定确认后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1.笔试题目为主观题,注重考核报考者政治素质、专业能力、文字功底、适岗能力。因疫情原因,如报名人数较多的,或将采取线上笔试形式。
2.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若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形,可根据笔试成绩顺序向下一位递补。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深圳市内任何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八、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在公示期内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我单位可从入围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九、办理入职
聘用人选由我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司法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9726;
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一、其他事项
(一)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视具体情况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二)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视具体情况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关注“粤省事”微信公众号)。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五)本招聘公告由光明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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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2021年9月27日
原标题:光明区司法局2021年9月公开招聘特聘专干、一般专干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9221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