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秋季深圳市盐田区赴外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人-岗位表下载
2021年秋季深圳市盐田区事业单位赴武汉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18人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8人。点击查看:2021年秋季深圳市盐田区事业单位赴武汉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18人公告。更多考试备考活动,欢迎咨询中公教育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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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就读于国内外重点大学且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
毕业生具体包括:
1.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应届毕业生(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位证书)。
3.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深圳市盐田区事业单位2021年赴外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7.在校期间,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优先:(1)曾获院系级及以上奖学金;(2)曾担任院系级及以上学生干部;(3)曾获得院系级及以上各类荣誉表彰(如“三好学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