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东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分支机构第1次招聘职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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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分支机构2021年第1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2)。
2.招聘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课程成绩单和学校出具的专业一致证明(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招聘人员类型
2021年毕业生。2021年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4.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单位证明,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二)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准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6)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本公告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