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线及资格初审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21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笔试合格线及资格初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一般类笔试合格线为50分,医疗类笔试合格线为55分,护理类笔试合格线为55分。
二、笔试成绩等级划分及初审资格说明
资格初审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按笔试成绩将考生分为A、B、C三类,各类人员初审资格说明如下: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拟聘岗位面试名额(拟聘人数3倍)之内的考生。A类考生为资格初审对象,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资格初审当日指定时间到达现场并签到。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排名在拟聘岗位面试名额之外、拟聘人数8倍之内的考生。B类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员,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资格初审当日指定时间到达现场并签到,等候可能出现的递补。
C类:不具备资格初审的资格。
考生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查询本人成绩及资格初审类别。
三、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5日(星期六)上午9:30。
地点:宝安区孝德学校(详细地点见附件4)。
考生于资格初审当天上午9:30前到达,8:30开始接受考生报到入场,9:30后考生一律不得入场,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机会。
(二)参加人员
A类和B类考生,考生须本人按时到场并参加资格初审,不得由他人替代。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场。
四、注意事项
(一) 目前仍处于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考生应落实健康管理有关要求,考生本人“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方可参加资格初审,《考生疫情防控须知》详见附件3。
(二)A类和B类考生须本人于资格初审当天上午9:30前到达资格初审地点。8:30开始接受考生报到入场,考生入场时请准备好“粤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提供临时身份证),验证通过入场的考生,报名表需加盖“报到专用章”作为已入场标识。9:30准时关闭资格初审学校大门,大门关闭后不再允许考生进场。未准时入场,且未加盖“报到专用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资格。考生入场后请当即查询相关海报找到对应的候审室,进入候审室就座并签到。
(三)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资格初审地点的具体位置,并在资格初审当天提早出发,早作准备,以免延误初审。除不可抗力或重大事故等原因并经区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同意外,未能在资格初审当天上午9:30之前到达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初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初审资格。
(四)请考生务必提前复印所有材料。资格初审须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验原件(标注可仅提供复印件的除外)留存复印件。现场无法提供复印或传真设备,如考生不复印原件,则留存原件,考生须另行安排时间前往招聘单位领取原件。
(五)考生参加资格初审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本次参加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较多,考生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均须有相关材料辅助证明,所有材料须由考生在参加资格初审前自行准备齐全。为保证资格初审工作顺利进行,请考生高度重视,务必认真对照《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21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本资格初审公告的各项要求,了解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考生户籍及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按条件逐项准备初审材料。
考生入场后,资格审查现场将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离场。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首次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到场的符合递补条件人员依次递补参加初审。因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首次资格初审不予通过的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初审现场),在以下三个条件均满足的前提下可以在当天初审工作结束前再次参加资格初审:一是该岗位到场的递补人员均初审完毕;二是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1:3);三是资格初审尚未结束。同时满足上述3个条件的人员方可按现场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补齐材料的考生请务必立刻通知资格初审人员)依次再次参加初审。
(六)考生提供的各项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七)资格初审期间,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审现场。考生应严格遵守资格初审现场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等候审查,因擅自离开候审现场而失去资格初审资格的,后果自负。
(八)大部分考生候审时间较长,中午无法外出就餐,请自备饮用水和午餐。
(九)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核,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公告及岗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及公示等结果为准。资格初审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后续招聘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初审材料
以下材料均必须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标注可仅提供复印件的除外),复印件须按以下清单先后顺序整理。
(一)参加资格初审人员均须提供本人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代替);
3.户籍本(可仅提供本人户籍卡复印件,不需户主首页);
4.承诺书(见附件1)。
(二)参加资格初审人员依据所报岗位要求须提供其他材料的情形:
1.所有人员均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毕业生可凭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代替。因贷款等特殊原因暂未能提供的须有学校出具的情况说明)。
如考生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不一致,且该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须提供该专业毕业成绩单及相关材料予以辅助证明,属国(境)外学历的须同时提交成绩单及相关材料的中文译本。
2.我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书写格式见附件2,仅供参考,但自行书写的格式也须包含岗位要求的各项内容)。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见附件1)。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岗位没有具体从事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可在初审现场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
4.岗位要求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级的,须提供国家统一颁发或认可的相应等级证书,同系列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
5.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资格初审时暂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
6.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7.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8.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9.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军队院校出具的地方班就读证明。
10.岗位要求各类资格的须提供各类资格证书。
11.岗位要求其他条件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考生在准备资格初审材料期间,如有疑问,党群线招聘岗位请联系:0755-29999980;教育系统招聘岗位请联系:0755-27750517;卫健系统招聘岗位请联系:0755-29990889;政府线其他单位招聘岗位请联系:0755-29999782、29999778(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附件: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12月21日
原标题: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21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线及资格初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aoan.gov.cn/xxgk/rsxx/zkhxd/content/post_94667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