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第七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政治考察安排公告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第七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现将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政治考察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一)执法勤务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总成绩详见附件1。
(二)一般勤务类职位。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为达标,60分以下为不达标,不予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按笔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详见附件2。
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公安素质测试》成绩、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确定名次。
二、体检工作安排
(一)入围体检人选。执法勤务类职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名高低顺序,按报考职位拟聘人数1:1.3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一般勤务类职位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名高低顺序,按报考职位拟聘人数1:1.2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二)体检工作安排。根据当前我市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原计划2022年1月中旬开展的体检工作将推迟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深圳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公告(http://ga.sz.gov.cn/)。如有疑问,可拨打深圳市公安局辅警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5-82498605,0755-82498905;受理咨询时间:2022年1月14日至28日的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进行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条件进行确认。
三、政治考察工作安排
(一)政治考察对象。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名高低顺序,按职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政治考察人选。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请入围体检环节的考生按要求先行向报考单位提交政治考察材料进行审核。
(二)政治考察依据。政治考察依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深圳市公安局第七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
(三)政治考察内容。政治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社会信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相关情况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对象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具体安排。
1.准备材料。请考生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详见附件3):
(1)《警务辅助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本人填写打印且签名确认的《警务辅助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请于2022年1月20日前将已填写的电子版《警务辅助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和本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JPG格式电子文档(小于200KB),以压缩包的形式按照“报考单位+姓名”的文件名(例如“宝安分局+张三”)发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
(2)《考生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政治考察复函》。考生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政治考察函》以及《考生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政治考察复函》,交由考察对象(考生本人、配偶、父母、未婚已成年的兄弟姐妹)的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工作单位、派出所填写《考生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政治考察复函》,出具考察意见。
(3)《个人信用报告》。考生前往各地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点打印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4)《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本人阅读填写后签名确认。
(5)个人档案。考生属社会人员的,提交个人档案原件。考生自行下载彩色打印《调档函》并填写相关信息,将《调档函》交至档案保管单位,申请将个人档案转递至报考单位。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被毕业院校或高等教育主管部门就业派遣的人员,或者已派遣但符合改派条件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不属于社会人员,暂不需要提交个人档案,但入职后须将个人档案转递至工作单位。
2.提交材料。考生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25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将以上材料提交或邮寄至报考单位(附件4)。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政治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清晰,如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报送要求、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生提交的材料须按材料顺序整理叠放夹好。
2.《考生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政治考察复函》的考察对象是指考生本人,父母、配偶、未婚已成年的兄弟姐妹。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考察对象为在校学生的,除户籍地公安机关填写考察复函,还需所在院校填写复函(所有复函均需加盖公章,下同);
(2)考察对象为机关单位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员工的,除户籍地公安机关填写复函,还需所在单位填写复函;
(3)考察对象为离退休、务农、个体或无业人员的,只需户籍地公安机关填写复函;
(4)考察复函记载有违法犯罪记录的,需提供法律文书;
(5)考察复函须由出具意见单位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3.《政治考察函》《考生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政治考察复函》及《调档函》复印打印有效。考生如有需要,可联系报考单位索取纸质《政治考察函》《调档函》。考生将《政治考察函》《调档函》交至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户籍地公安机关或档案管理单位后,无需再次回收,只需将已填写盖章的《考生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政治考察复函》交回报考单位。
4.由于网上打印的《个人信用报告》个人信息不全,无法作为审查依据,请考生前往各地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点打印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5.考生个人档案原件应通过机要方式转递。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机要转递,可通过邮寄或本人携带的方式转递,但须由档案保管部门在转递前对档案进行密封且加盖公章。深圳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在签收档案时将进行检查,对未密封或存在破损影响管理的档案,将予以退回。
6.考生在转递个人档案过程中,如遇档案保管部门不同意转递档案的,应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由报考单位视情处理。
7.政治考察期间,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政治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后续体检环节。出现职位空缺的,从同一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8.请考生密切关注深圳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关于辅警招聘最新公告,并保持个人通讯畅通。
9.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深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公安局
2022年1月14日
相关附件:(名单请见文章来源)
附件1:深圳市公安局第七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总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xlsx
附件2:深圳市公安局第七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总成绩(一般勤务类职位).xlsx
原标题:深圳市公安局第七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政治考察安排公告
文章来源:http://ga.sz.gov.cn/ZWGK/QT/GSGG/content/post_95210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