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东梅州市司法局选任第二届梅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45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外部制约机制,规范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根据最高检、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梅州市司法局决定公开选任第二届梅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监督员的职责
人民监督员按照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实施监督。
二、选任机关和选任名额
梅州市司法局负责选任第二届梅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45名。
具有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一般不超过选任名额的50%;在报名人数充足的前提下,确定合适比例保证人民监督员队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三、选任条件
(一)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满23周岁;
4.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5.身体健康;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2.人民陪审员;
3.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
四、任职期限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5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得超过两届。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五、选任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自2022年3月23日起至2022年4月22日结束,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方式一:用微信等扫一扫功能,扫描下面报名二维码进入报名页面,按提示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方式二:利用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名,打开网址:https://guangdong.rmjdy.cn:8443/users/jdybm.xhtml,按提示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为方便报名后联络,请报名人员扫描人民监督员选任报名联络群二维码加入人民监督员选任报名联络群。
(2)现场报名
公民可以直接向住所地的县(市、区)司法局自荐报名,或通过本人单位或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向所在地县(市、区)司法局推荐报名,本人自荐报名的填写《梅州市人民监督员报名表》(附件1);通过本人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推荐的,填写《梅州市人民监督员推荐表》(附件2)。县(市、区)司法局负责报名股室为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材料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梅州市人民监督员报名表》(附件1)或《梅州市人民监督员推荐表》(附件2)一式三份。报名表(附件1,附件2)可在报名现场领取,也可从梅州市司法局官网(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sfju/)下载;将表格双面打印,认真填写,签名,盖章。
(2)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照片背面注明“县(市、区)+姓名”(含电子版);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22年4月25日。
(二)审查筛选
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筛选,按照群众性、广泛性、代表性、专业性相结合,队伍人员组成结构合理等原则,以1:1.2的比例确定人民监督员候选人。
(三)考察确定
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联合考察组分别到候选人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面谈等多种形式,考察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并根据考察情况和人员构成比例等要求,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集体研究,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四)社会公示
通过梅州市司法局官网向社会公示拟任人员名单及异议受理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五)社会公布
拟任人选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梅州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颁发证书,通知人民监督员所在单位、推荐单位或组织,并通过梅州市司法局官网向社会公布。
本公告由梅州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梅州市司法局
2022年3月17日
原标题:梅州市司法局关于公开选任第二届梅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sfj/gsgg/content/post_23102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