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专业科目(技能)测试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部署和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科目(技能)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科目(技能)测试对象
报考职位代码为19900622241001至19900622241010的考生在公共科目面试前参加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6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且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中确定。入围专业科目(技能)测试名单详见附件1。
二、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时间
(一)职位19900622241002、19900622241006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时间:2022年4月29日上午;职位19900622241001、19900622241003、19900622241005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时间:2022年4月29日下午。
(二)职位19900622241004、19900622241007、19900622241008、19900622241009、19900622241010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时间:2022年4月30上午。
三、专业科目(技能)测试地点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群贤路160号。交通指引:乘坐广州地铁3号线到大石站D出口向右沿群贤路前行1.1公里(交通指引图详见附件2)。
四、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方式
专业科目(技能)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运用专业技术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大纲详见附件3)。
五、成绩计算及发布
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成绩不设合格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专业科目(技能)测试后3日内由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通知考生本人测试成绩、排名和是否入围公共科目面试。
六、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专业科目(技能)测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全部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参加测试。考生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注册粤康码进行健康申报,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一)正常参加测试:
测试当天,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测试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不得参加测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
(2)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三)如有考生不符合上述两类情况,或有其他可疑症状或异常情况,由现场卫生防疫人员专业研判其能否参加测试。
(四)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除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防疫检测、问询、排查、送诊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按照公布的测试时间与考场安排,在测试开考前60分钟(即上午场次7:30前,下午场次13:00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群贤路160号)1号楼1楼东侧签到处报到。提前打印填写健康承诺书并于报到时提交(式样见附件4),请遵守现场防疫工作要求参加抽签测试。未能依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专业科目(技能)测试资格处理(专业科目(技能)测试考生须知详见附件5)。
(二)考生要密切留意相关通知和公告,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避免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三)考生要服从测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测试规定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四)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时间或要求调整的,我中心将及时在中心网站发布公告。
附件下载>>>
1: 入围专业科目(技能)测试名单.xlsx(详见《文章来源》)
3:2022年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科目(技能)测试大纲.docx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19日
原标题:2022年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科目(技能)测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cdcp.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39146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