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集中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有关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安排
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8:45-12:00。
考生请于5月23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将资格审核所需资料(详见下文)扫描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坦洲镇党建办邮箱(zstzzb@163.com)进行预审核。
(二)复审地点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406室(坦洲镇工业大道70号)
(三)有关要求
1. 考生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2. 资格复审须携带如下资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并双面打印,需附有电子照片,需本人签名);
(3)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5)有应届毕业生要求的岗位,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5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所在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由社保部门出具);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即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合同内明确工作岗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复印件,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若劳动合同内未明确工作岗位的需同时提供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有效工作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医师职业资格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8)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需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9)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验原件,收复印件)、课程对比情况说明。
请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材料,须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3. 资格复审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资格复审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复核
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
咨询电话:冷小姐,陆小姐,0760-86736214(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原标题: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s.gov.cn/tzz/rsxx/content/post_24059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