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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下半年广东汕头市金平区区属学校招聘教师69人公告(编制)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通知》(汕人社〔2024〕3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金平区区属学校拟公开招聘人员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党校简介

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党校(汕头市金平区行政学校、中共汕头市委党校金平分校)为区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区委党校坐落于汕头市金平区澄海路与潮阳路交叉口东60米,配有教室、研讨室、学员宿舍、公共餐厅、图书室等功能室。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市委党校的悉心指导下,区委党校坚持政治建校、质量立校、改革兴校、从严治校,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服务干部成长成才,促进事业发展。

(二)金平教育简介

汕头市金平区地处汕头市中心城区,是汕头百载商埠发祥地,是汕头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商业、教育中心和重要的工业基地,近年来,金平区大力发展教育,先后被评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广东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集体、广东省校园足球试点区、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首批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实验县、广东省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等,是汕头市优质教育资源最为集中的区之一。全区目前共有中小学校102所,幼儿园144所,在校学生、在园幼儿约14万人。

二、招聘岗位

专场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急需紧缺专业人员69名。具体岗位详见《汕头市金平区区属学校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一)博(硕)士研究生

1.国内普通高校博(硕)士研究生。

2.取得国(境)外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博士研究生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职教师

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职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急需紧缺专业毕业生

特殊教育、心理学类专业毕业生,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研究生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以上三类应聘人员均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公告规定时限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聘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汕头市金平区区属学校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金平区在编在职教师;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福利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金平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岗位聘用按有关政策执行。

六、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1月7日9:00至2025年1月13日16:00期间登录“汕头市金平区区属学校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https://www.sydwzk.cn/gdstjpxxgkzp2024)报名,按系统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代码为4位数)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符合报考条件。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组织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以相近专业报考。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按招聘组织单位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2天内应聘人员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反馈资格初审结果,不另行通知。

(三)报名确认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1月23日9:00至2025年1月24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金平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于2月中上旬进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等基本知识。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金平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个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金平区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请留意金平区人民政府网有关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主管部门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面试由金平区教育局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将在金平区人民政府网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金平区教育局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主管部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人员体检操作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体检费由考生自负。体检结果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金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离职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招聘单位组织的考察,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的,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时推迟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时间。

(四)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五)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联络。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组织部、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部门、监督部门电话

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组织部0754—89925400

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0754—86727988;0754—88625359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8329275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djinp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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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汕头市金平区区属学校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组织部 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31日

原标题:汕头市金平区区属学校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djinping.gov.cn/jpgkml/zwgk/zwdt/bmjddt/content/post_2401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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