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广州市花都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人公告
为贯彻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花都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招聘9名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广州市花都区部分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持国(境)外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同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聘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依据。所学专业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完全相同的直接进行选择;所学专业为旧专业的按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选择相近专业。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选择相近专业报考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院校出具的证明材料、相近专业课程对比说明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招聘岗位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要求,如:招聘岗位的专业为“企业管理(A120212)限人力资源管理方向报考”,则《专业参考目录》中“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12)内的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方向均不可报考。除《专业参考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上传工作单位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如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无法证明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6.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学历、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条件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毕业生;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9:00至6月23日(星期一)17:00期间登录招聘系统(https://www.sydwzk.cn/gdhdrszp2025),按照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有关材料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此次招聘不公布报名人数。
(二)资格初审
报名阶段由招聘系统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对照自身条件判断与招聘岗位要求是否相符。因填写错误,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等,造成报考失败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阶段提供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审、考察、公示、聘用试用期及聘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参与笔试、面试、体检和聘用等环节的资格,已经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信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3.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4.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1:3及以上的岗位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单位研究,可视情况调整,具体情况以公告为准。
5.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adu.gov.cn/zwfw/jyly6/jyaz/zkgg/index.html)另行公告。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综合成绩为100分,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的单科合格线为60分,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一)笔试
1.笔试安排:笔试时间暂定7月初,具体安排在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adu.gov.cn/zwfw/jyly6/jyaz/zkgg/index.html)另行公告。
2.笔试内容: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岗位工作的能力。
3.成绩公布: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各招聘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安排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结果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名额空缺,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
2.面试组织:面试时间暂定7月下旬,具体安排在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adu.gov.cn/zwfw/jyly6/jyaz/zkgg/index.html)另行公告。采取结构化面试、业务考核、技能测试中的一种或多种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公布,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三)综合成绩及体检人选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单科成绩均合格(不低于60分)的基础上,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如排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等额确定人选的,则按面试成绩高分至低分排序确定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考官面试评分确定,高分者进入;如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主考官面试评分均相同,则组织末位同分者加试,高分者进入。
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的10个工作日内在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adu.gov.cn/zwfw/jyly6/jyaz/zkgg/index.html)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按有关规定执行。重点考察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或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adu.gov.cn/zwfw/jyly6/jyaz/zkgg/index.html)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入编花都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在花都区事业单位服务不少于3年。拟聘人员应服从区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实行试用期制,原则上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环节,在各环节一经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情形,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而导致招聘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递补。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本次招聘对应聘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对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电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0-36899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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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部分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2日
原标题:广州市花都区部分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uadu.gov.cn/gzhdrs/gkmlpt/content/10/10307/post_10307137.html#15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