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新区人民医院和坑梓人民医院(新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招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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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4月14日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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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1号),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卫生系统招聘深圳市坪山新区人民医院副院长、坑梓人民医院(新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管理类七级岗位)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一定的理论水平;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丰富的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经验和驾驭全局的能力;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具有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
6.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任职资格
1.坪山新区人民医院副院长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
(2)在聘正高专业技术资格,或在聘副高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或现任深圳市、区属医院管理类七级岗位,或现任管理类八级岗位满3年;
(3)资历要求:在区属二甲综合医院曾担任临床科主任或医务科科长、质控科科长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在市属医院担任临床科主任、医务科科长、质控科科长,或担任临床科副主任、医务科副科长、质控科副科长三年以上;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放宽至50周岁以下;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坑梓人民医院(新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任职资格: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妇产科或儿科(含新生儿科)专业;
(2)在聘正高专业技术资格,或在聘副高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或在任深圳市、区属医院七级管理岗位,或在任八级管理岗位满3年;
(3)资历要求:在区属二甲综合医院曾担任妇产科或儿科(含新生儿科)临床科主任;或在市属医院曾担任妇产科或儿科(含新生儿科)临床科副主任及以上职务。
(4)年龄45周岁以下(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重点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的主要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
2.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暂不能流动的特殊岗位的人员;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或受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4月9日,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必须上门递交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路坪山段333号新区管委会办公楼425公共事业局人事科。联系人:冯先生,电话:
报名材料:(1)本人签名的《深圳市坪山新区人民医院和坑梓人民医院(新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招聘报名表》(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下载表格);(2)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5)任职经历及职级书面证明材料;(6)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7)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8)经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盖章的《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下载表格)。
资格初审:新区组织人事局、公共事业局对应聘者的书面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综合考核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分为专家评议和面谈两个环节。专家组由组织人事局、公共事业局邀请相关专家、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组成。
1.专家评议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专家评议,应聘者本人不用参加。
2.面谈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每人面谈时间不超过10分钟,包括自我介绍和陈述应聘优势4分钟、回答面谈题目6分钟。面试合格线为75分。
专家评议和面谈结束后,专家组根据评审和得分情况,每个职位决定3名考察对象人选(如不足3人,全部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选名单将在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四、考察
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后,根据综合考核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聘任
拟聘任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办理任职、聘用手续,并实行一年任职试用期(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经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聘用。聘任人员的薪酬按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说明
(一)招聘查询网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站 。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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