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行政法-权责统一原则
权责统一,实际上是赋予行政机关的义务和责任,行政机关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和行动依法履行其职责,擅自放弃、不履行其法定职责或违法、不当行使其职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行政效能。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要拥有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强制执法手段,用国家强制力作保障,行使行政优益权,保证政令有效。
例:公安、城管等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如果遭受当事人的违法抵抗、阻碍,有权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排除阻碍,实现行政管理的效果和目的。
2.行政责任。是指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例:城管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流动商贩实施暴力殴打,则城管局就此应当对受害人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权力与法律责任的统一,即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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