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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深圳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之公报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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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

(本图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依据发文主体的不同,公报可分为:

1.会议公报。用以报道重要会议或会谈的决定和内容的公报。这种公报一般用于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会议。

2.事件公报。党和政府高级领导机关用以发布重大情况、重要事件的文件。高层行政机关、部门向人民群众公布重大决策、重要事项或重大措施时有时也用此类公报。

3.联合公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政府、政党、团体的代表就会谈、访问等事宜发表的联合公报,比如《中美联合公报》。

需要指出的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编印并公开发行的,专门登载法律、法令、决议、命令、条约、协定和其他文件的刊物,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等,其中的“公报”并不是公文(文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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