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首页 > 事业单位 > 阅读资料 >

2015深圳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经济法之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

深圳中公教育 2015-11-20 14:59:51 中公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
深圳教师考试交流群 174250280
 深圳医疗考试交流群 264638977
 深圳事业单位考试群 226175961

【导语】

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练习、2015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征文等,全新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就在中公事业单位。

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是指从事有害或可能有害环境的活动之前,必须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发放许可证,方可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该活动的一整套法律制度措施。在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中,使用最广泛的是排污许可证。

(一)排污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对依法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水体排放重点水污染物的和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区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程序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程序如下:

1.排污申报登记。排污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如实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的方式和排放去向。

2.分配排污量。各地区确定本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分配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

3.发放许可证。对不超过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放许可证》;对超出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颁发《临时排放许可证》,并限期削减排放量。

4.发证后的监督管理。许可证发放以后,'发证单位必须对持证单位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使持证单位按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


相关推荐 : 2023公职考试课程 【深圳事业编】【广东省考】【深圳市考

其他有需要帮助的吗?欢迎进入2023公职考试咨询快捷通道

 猜你喜欢

查看更多

 大家都在看

事业单位<

招考信息

报考指导

阅读资料

考试题库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