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经济普查人员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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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至7月6日 | 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 招聘人数:10人 |
招聘岗位:普查工作人员 |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 招聘单位: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
因工作需要,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向社会公开招聘普查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以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大专科以上学历,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后出生);具有助理统计师、助理会计师、助理经济师以上职称或者从事统计工作两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专业条件:统计学、会计学、审计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计算机、法学;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二、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请填写《海珠区发改局公开招聘普查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并将电子版和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计生证等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18年7月6日前发送到邮箱,邮件标题请写“2018海珠发改经普-个人名字”,如可写成“2018海珠经普-张三”,标题不符合要求的简历不予考虑。合则约见。
请对照招聘条件,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投简历!
三、面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
五、工作待遇和工作地点
工作待遇:采取人才租赁方式用工。标准为6万元/人/年/包干(含法定福利和保险)。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
原标题: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经济普查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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