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考必背考点:罪数行为单数 继续犯
一、行为单数
(一)继续犯
事实评价:一个犯意、一个行为,侵害一个法益。
1.继续犯主要特征
(1)实行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
(2)实行行为在一定时间内持续;
(3)一个行为侵犯了同一具体的法益,即实行行为始终针对同一对象、侵犯同一法益。
如:人身自由类犯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类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拐骗儿童罪);持有型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窝赃类犯罪(窝藏罪);危险驾驶罪;一些纯正不作为犯(遗弃罪);重婚罪。
继续犯不同于状态犯:状态犯是指一旦发生危害结果,犯罪便同时终了,但是不法状态仍然在持续,如盗窃罪窃取财物后,犯罪便终了,但财物一直被行为人不法占有着。
2.继续犯处理原则
继续犯无论时间长短均成立一罪。
既遂时间点:只要在持续期间侵害了法益就构成既遂。对继续犯的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继续犯跨越新旧法时,依然成立一罪,一律适用新法。其他人在继续犯行为持续期间参与犯罪的,成立共同正犯或者帮助犯。